“淮海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是2011年获批的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校外研究基地。为整合淮海地区人文社科研究资源,加强淮海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徐州工程学院人文学科建设,根据《淮海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现面向淮海地区公开招标一批研究课题。现将课题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淮海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
二、招标范围与资格
凡在淮海经济区(包括江苏省的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山东省的济宁、菏泽、临沂、枣庄、日照、泰安、莱芜;河南省的商丘、开封、周口;安徽省的淮北、宿州、阜阳、蚌埠、亳州)的普通高校和文化系统的专家学者,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者均可申报。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可参与多项课题。
2.申请人的申报选题须属淮海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包括代表性项目和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与学术理论研究)。
3.此次课题招标设重点课题5项,一般课题10项。可根据《淮海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招标课题指南》(见附件1)申报,也可自由选题申报。
4.课题研究周期1—2年,申请人可根据预期研究进度自行选择。
四、申报程序
1.申请人应认真填写《淮海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招标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电子稿一份。请于5月31日前交(寄)送至徐州工程学院中心校区图书馆数字化主任室。
2.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对招标课题进行评审。专家评审提出建议资助名单,再由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负责最终审核确定资助项目。
3.研究中心于6月上旬公布立项资助名单。课题负责人接到立项通知后,与研究中心签订课题研究协议。
五、经费资助
1.每个课题资助的经费根据申请人申报的课题级别和研究周期设定如下:重点课题资助2万,一般课题资助1万。
2.课题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第一次拨付50%,结题合格后再拨付余下的50%。
六、结题程序与要求
1. 所有课题均需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校外研究基地淮海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招标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另行通知)。
2.所有课题均要求以公开发表论文或出版专著作为结题形式,结题时需提交论著原件与论文复印件(提交复印件时须带期刊原件核对)。
3.结题标准是:
(1)重点课题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与该课题相关的论文2篇以上,或公开出版与该课题相关的专著(教材)1部;一般课题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与该课题相关的论文1篇、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
(2)若课题成果是发表在国外期刊,则由中心学术委员会研究认定。
(3)论文须标注“淮海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资助”。
4.因故不能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可申请延期结题,延期不得超过6个月。否则,研究中心有权终止课题资助,不再提供尚未拨付的资助。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师龙老师
联系电话:0516-83689638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新城区丽水路1号徐州工程学院图书馆数字化主任室;邮政编码:221111 ;电子信箱:30006852@qq.com
附件1:《淮海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招标课题指南》.doc
附件2:《淮海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招标课题申请书》.doc
淮海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
2013年5月15日
来源:https://www.xzit.edu.cn/36/e2/c120a14050/page.htm